數據處理政策
1. 一般规定

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是根据2006年7月27日第152-FZ号联邦法律"关于个人数据"(以下简称个人数据法)的要求编制的,并定义了处理个人数据的程序和措施,以确保WAYTEK LLC(以下简称运营商)所采取的个人数据的安全性。
1.1. 经营者将其最重要的目标和条件作为其活动的实施,即在处理其个人资料时遵守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包括保护隐私权、个人和家庭秘密的权利。
1.2. 本营办商处理个人资料的政策(以下简称政策)适用于营办商可收到的有关网站访客的所有资料https://way.tech

2. 政治中使用的基本概念

2.1. 自动处理个人资料–使用电脑技术处理个人资料。
2.2. 阻止个人数据-暂时终止处理个人数据(除非为了澄清个人数据而需要处理)。
2.3. 网站-一套图形和信息材料,以及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以确保它们在互联网上的网络地址(https://way.tech)
2.4. 个人数据信息系统-包含在数据库中的一组个人数据,以及确保其处理的信息技术和技术手段。
2.5. 个人资料的非个人化-在不使用额外资料的情况下,无法确定特定使用者或其他个人资料主体的个人资料身份的行动。
2.6. 个人数据处理–在使用或不使用个人数据的自动化工具的情况下执行的任何操作(操作)或一组操作(操作),包括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澄清(更新,修改),提取,
2.7. 运营商-国家机构,市政机构,法人实体或个人,独立或联合其他人组织和(或)处理个人数据,以及确定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要处理的个人数据的组成,与个人
2.8. 个人数据–直接或间接与网站特定或可识别用户相关的任何信息https://way...科技界
2.9. 由个人资料当事人授权分发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当事人可根据《个人资料法》规定的程序,同意处理由个人资料当事人授权分发的个人资料(以下简称"授权分发的个人资料")。
2.10. 用户-任何浏览本网站的人士(https://way.tech)
2.11. 提供个人资料–旨在向某个人或某一圈子人士披露个人资料的行动。
2.12. 传播个人资料–任何旨在向不确定的人圈披露个人资料(转移个人资料)或熟悉不受限制的人圈的个人资料的行动,包括在媒体上公布个人资料、放置在资讯及电讯网络内,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查阅个人资料的途径。
2.13. 个人资料的跨境转移是指将个人资料转移到外国领土,交给外国、外国个人或外国法律实体的当局。
2.14. 销毁个人资料–任何因永久销毁个人资料而无法进一步恢复个人资料系统内的个人资料内容的行动,以及(或)销毁个人资料的主要载体。

3. 经营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1. 经营者有权:
–从个人数据主体接收包含个人数据的可靠信息和/或文件;
–如个人资料的主体撤回同意处理个人资料,营办商有权在没有个人资料主体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个人资料;
-独立确定必要和足够的措施的组成和清单,以确保履行个人数据法律规定的义务以及根据其采取的监管法律行为,除非个人数据法律或其他联邦法律

3.2. 经营者有义务:

–应个人资料当事人的要求,向其提供有关处理其个人资料的资料;
–根据俄罗斯联邦现行立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处理个人数据;
–根据《个人资料法》的要求,回应个人资料当事人及其法律代表的要求和要求;
–应本机构的要求,在收到有关要求后30天内,将所需资料通知保护个人资料当事人权利的授权机构;
-公布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不受限制的查阅本政策有关处理个人资料的资料;
–采取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保护个人数据免受未经授权或意外访问,破坏,修改,阻止,复制,提供,传播个人数据,以及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其他非法行为;
–停止个人资料的转移(分发、提供、查阅),停止以个人资料法例规定的方式及个案处理及销毁个人资料;
-履行个人资料法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4. 个人资料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4.1. 个人资料当事人有权:
-接收有关处理其个人数据的信息,联邦法律规定的情况除外。 该等资料由营办商以可查阅的形式提供给个人资料当事人,不应包含与其他个人资料当事人有关的个人资料,但有合法理由披露该等个人资料的情况除外。 个人资料法例规定了资料清单及取得资料的程序;
-要求运营商澄清其个人数据,如果个人数据不完整,过时,不准确,非法获得或对于所述处理目的不是必需的,则阻止或销毁它们,以及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保;
-在处理个人资料时,提出事先同意的条件,以便在市场上推广商品、工程和服务;
-撤销对处理个人资料的同意;
-就保障个人资料当事人的权利向获授权机构提出上诉,或在法庭上就营办商在处理其个人资料时的非法行为或不作为提出上诉;
-行使俄罗斯联邦立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4.2. 个人资料当事人有义务:
–为操作员提供有关自己的可靠数据;
-通知运营商有关其个人数据的澄清(更新,更改)。
4.3. 未经运营商同意,向运营商提供关于自己的虚假信息或关于另一个人数据主体的信息的人应根据俄罗斯联邦的立法承担责任。

5. 运营商可能会处理用户的以下个人数据

5.1. 姓,名,父系。
5.2. 电子邮件地址。
5.3. 电话号码。
5.4. 工作地点。
5.5. 网站上还使用互联网统计数据(Yandex Metric和Google Analytics等)收集和处理有关访问者的匿名数据(包括cookie)。
5.6. 上述数据由个人数据的一般概念统一。
5.7. 有关种族,国籍,政治观点,宗教或哲学信仰,亲密生活的特殊类别的个人数据的处理不是由运营商进行的。
5.8. 如果遵守《个人资料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禁止和条件,则允许从《个人资料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特殊类别的个人资料中分发的个人资料的处理。
5.9. 用户对允许分发的个人数据的处理的同意与其他对其个人数据的处理的同意分开发出。 与此同时,特别是《个人资料法》第10.1条所规定的条件也得到遵守。 该等同意书内容的要求是由授权机构为保护个人资料当事人的权利而制定的。
5.9.1同意处理授权分发的个人数据,用户直接向运营商提供。
5.9.2经营者有义务在收到用户同意之日起不迟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有关处理条件、禁止和允许分发的无限数量个人资料的处理条件的资料。
5.9.3经个人资料当事人授权分发的个人资料的转移(分发、提供、查阅)必须在个人资料当事人的要求下随时终止。 这项规定必须包括个人资料当事人的姓氏、名字、父系(如有的话)、联络资料(电话号码、电邮地址或邮寄地址),以及处理可能终止的个人资料清单。 此请求中指定的个人数据只能由发送给它的运营商处理。
5.9.4经营办商收到本政策第5.8.3条有关处理个人资料的要求后,同意处理获准分发的个人资料即告终止。

6. 个人资料处理原则

6.1. 个人数据的处理是在合法和公平的基础上进行的。
6.2. 个人数据的处理仅限于实现特定,预定和合法的目标。 不允许处理与个人数据收集目的不相容的个人数据。
6.3. 不允许合并包含个人数据的数据库,其处理是为了彼此不相容的目的而进行的。
6.4. 只有符合处理目的的个人资料才会被处理。
6.5. 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内容和数量符合规定的处理目的。 处理后的个人资料不允许与处理所述目的有关的冗余。
6.6. 在处理个人资料时,确保个人资料的准确性、足够性,以及如有需要,与处理个人资料的目的有关。 运营商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或确保他们被采取删除或澄清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数据。
6.7. 个人数据的存储以允许确定个人数据主体的形式进行,不超过个人数据处理目的的要求,除非联邦法律规定个人数据的存储期限,个人数据主体是一方,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协议。 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处理后的个人数据在实现处理目标或失去实现这些目标的需要时被销毁或人格解体。

7. 处理个人资料的目的

7.1. 处理用户个人数据的目的: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通知用户;
-民法合同的订立、执行和终止。
7.2. 运营商还有权向用户发送有关新产品和服务,特别优惠和各种活动的通知。 用户可以通过orders@way电子邮件地址向操作员发送电子邮件来拒绝接收信息消息。tech标有"拒绝有关新产品和服务以及特别优惠的通知"。
7.3. 使用互联网统计服务收集的非个人化用户数据用于收集有关用户在网站上的操作的信息,提高网站及其内容的质量。

8.处理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

8.1. 运营商处理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是关于个人数据的法律以及目前俄罗斯关于处理个人数据的立法的其他行为,同时考虑到:
-处理是在个人资料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的;
-如果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未受到侵犯,则处理对于实现运营商作为法人实体或第三方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是必要的;
-处理个人资料的主体是本政策的一方或受益人,特别是本政策的一方或受益人,是执行交易所必需的;
-根据俄罗斯法律要求进行处理;
8.2. 只有在用户通过网站上的特殊表格独立填写和/或发送用户个人数据时,运营商才会处理用户的个人数据https://way ...技术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运营商。 通过填写适当的表格和/或将其个人数据发送给运营商,用户同意本政策。
8.3. 如果用户的浏览器设置允许此操作,则操作员处理有关用户的非个性化数据(启用了cookie的保存和JavaScript技术的使用)。
8.4. 个人资料的主体独立决定其个人资料的提供,并根据其本人的自由意志和自己的利益自由同意。

9. 个人数据处理条件

9.1. 个人资料的处理是在个人资料处理的同意下进行的。
9.2. 为了实现俄罗斯联邦国际协议或法律规定的目标,履行俄罗斯联邦立法赋予经营者的职能,权力和职责,必须处理个人数据。
9.3. 处理个人资料对于司法、执行司法行为、根据俄罗斯联邦关于执行程序的立法须执行的另一机构或官员的行为是必要的。
9.4. 处理个人资料是执行个人资料当事人是一方或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合约所必需的,也是在个人资料当事人倡议下订立合约或个人资料当事人将是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合约所必需的。
9.5. 个人数据的处理对于行使运营商或第三方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或实现具有社会意义的目标是必要的,前提是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
9.6. 个人资料的处理是由个人资料的主体或应其要求提供的无限数量的人(以下简称公开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的。
9.7. 根据联邦法律,对必须公布或强制披露的个人资料进行处理。

10. 收集、储存、转移及其他处理个人资料的程序

运营商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安全性通过实施必要的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来确保,以完全符合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现行立法的要求。
10.1. 营办商确保个人资料的安全,并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排除未经授权人士查阅个人资料。
10.2. 在任何情况下,使用者的个人资料绝不会转移给第三者,但与现行法例的实施有关的情况除外,或个人资料的主体已同意营办商将资料转移给第三者,以履行民事合约所规定的义务。
10.3. 在个人数据不准确的情况下,用户可以通过向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orders@way发送通知来独立更新它们。技术标记为"更新个人资料"。
10.4. 处理个人数据的期限取决于收集个人数据的目的的实现,除非合同或现行法律另有规定。
用户可以随时通过电子邮件向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orders@way发送通知,撤销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tech标有"撤回同意处理个人数据"。
10.5. 第三方服务收集的所有信息,包括支付系统,通信手段和其他服务提供商,由指定人员(运营商)独立存储和处理。
10.6. 个人资料主体规定的关于转让(准许查阅的除外)以及允许分发的个人资料的处理或处理条件(准许查阅的除外)的禁令不适用于在俄罗斯联邦立法规定的国家、公共和其他公共利益中处理个人资料的情况。
10.7. 在处理个人数据时,运营商确保个人数据的机密性。
10.8. 运营商以允许确定个人数据主体的形式存储个人数据,不超过个人数据处理目的的要求,除非个人数据存储期限由联邦法律规定,个人数据主体是一方,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协议。
10.9. 终止个人数据处理的条件可能是实现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个人数据主体的同意到期或个人数据主体撤回同意,以及识别非法处理个人数据。

11. 操作员使用收到的个人数据执行的操作列表

11.1. 运营商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澄清(更新,更改),提取,使用,转移(分发,提供,访问),去人性化,阻止,删除和销毁个人数据。
11.2. 运营商通过信息和电信网络接收或不接收和/或传输所接收的信息,自动处理个人数据。

12. 个人资料的跨境转移

12.1. 在个人资料的跨境转移开始前,营办商有义务确保拟向其境内转移个人资料的外国对个人资料当事人的权利提供可靠的保障。
12.2. 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外国领土上进行个人数据的跨境转移,只有在个人数据主体书面同意跨境转移其个人数据和/或执行个人数据主体作为一方的合

13. 个人资料的保密

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否则运营商和其他获得个人数据访问权限的人员有义务不向第三方披露个人数据,也不未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分发个人数据。

14.最后条款

14.1. 用户可以通过电子邮件orders@way联系运营商,收到有关处理其个人数据的感兴趣问题的任何澄清。科技。
14.2. 本文件将反映运营商个人数据处理政策的任何更改。 该策略无限期有效,直到它被新版本取代。
14.3. 该政策的当前版本可在互联网上免费获取,网址为https://way.tech